Wednesday, February 15, 2006

情人節變了仇人節

本人先表明立場, 本人從來唔慶祝情人節 (縱使有情人or not), 因為覺得好老土&好無謂. 2月14日去街滿街都是”連體怪嬰”, 間間餐廳消費都sky high, 連一束普通玫瑰都動輒1000蚊, 好唔抵又好無謂. 我跟一眾女同事及朋友discuss Valentines’ Day, 我們(女人)大多數口話唔expect 情人節會有任何surprise, 但係心裹卻有少少盼望--想”佢會唔會真係送花比我呢?” , “佢會唔會比個surprise我呢?”, 跟住又自我安慰 “都係唔好啦, 浪費金錢, 送花比我都唔知擺邊好, 去食晚餐又貴…”
咁, 女人, 你究竟想点呀?

有趣的是今天的新聞提及有位男朋友訂了束花送去女友office, 但不幸間花店未能及時在office hour內送花到女友office, 於是乎男朋友為了表示自己”清白”, 要等女朋友放工一齊去花店理論及表明自己”有做野”. 所以你話, 情人節幾咁無謂…學同事A話, 情人節咪即係仇人節, 好地地又攪到唔開心的一個節日.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節日被商品化是無可避免的事,聖誕、新年可嘗不是,不用激動喎!

Laigoo said...

乜我好似好激動咩? 弊! 我就係咁啦...成日真情流露, 唔識扮野, 呵呵...

Anonymous said...

咁先至係你吖嘛!